江南体育app官方下载入口2020年多地发布住宅装修政策鼓励全装修交付

编辑:小编 日期:2023-08-15 21:00 / 人气:

  “全装修”概念自2002年首次提出以来,一直推动着家装行业的发展,现如今,新交付的房屋基本都是精装修房屋。

  2020年,浙江、安徽、广西、海南、青岛等多地又公布住宅全装修“新政”,明确新建住宅的相关事宜,鼓励全装修交付。

  5月底,《住宅设计标准》、《高层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3项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贯会举行。

  《标准》倡导绿色发展,从功能空间、材料部品、人体工程、室内外环境、提高与创新五个方面,将绿色住宅建筑的要求贯穿全标准。注重资源节约,实行建筑设计与装饰设计一体化,规定:新建住宅宜实施全装修,绿色二星级及其以上住宅建筑应实施全装修;同时,要求全面提升居住舒适性,提出容积率、住宅建筑高度控制范围(高层II类(19-26层),住宅建筑限高80米,容积率2.9~3.1),提高各居室空间的采光通风效果,增加阳台洗衣给排水设施,实现雨污分流等要求。

  该标准已于6月25日起施行,旨在提升我省住宅建设水平,届时,老百姓对于居住质量、居住功能、居住环境等需求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今年5月,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为2016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出完善和补充。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分区域、分类别实施住宅全装修,实现“一城一策”。

  强化需求导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自行确定装修设计方案数量和装修标准,装修所用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清单应在销售现场和样板房内公示。

  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全装修实施中的首要责任,落实交付样板房制度,鼓励实施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样板房承诺书公证。

  省建设厅将编制《住宅全装修设计规范》,修订《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时制定或调整住宅全装修补充计价依据,满足住宅全装修工作推进需要。

  7月1日,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

  据悉,《通知》划定了全装修的基本装修标准,每平方米在1500-2000元之间。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购房者可以自由选择基本装修方案或者升级装修方案,3个月届满未售出的房源一律按基本装修标准确定具体装修方案。

  对此,宁波住建局表示,一是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安排装修工程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衔接,以及装修主材和有关设施设备的采购需要;二是可以有效防范并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推销升级装修方案而捂盘惜售,待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3个月届满却强迫购房者购买升级装修住宅。

  根据《通知》,基本装修应当符合“基本设施配置完备、基本使用功能具备”的标准,具体是指给排水、燃气、供电照明、空调、通风、通信等系统安装到位,厨卫基本设备配置到位并可正常使用,户内所有功能空间和公共部位的地面铺装、墙面及顶棚粉刷完成,达到入住标准。

  基本装修标准反映到装修价格上,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不高于2000元/平方米,高于2000元/平方米的按照2000元/平方米计。在基本装修标准基础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定位,提供若干升级装修方案供购房者选择。

  3月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正式实施。

  通知要求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实行样板房制度、实施室内环境工程检测、严格按照标准验收,进一步加强全区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力争2020年全区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达到85%。

  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不同户型、不同装修标准的房间,均应在销售合同签订前设立包含施工工序内容的样板房,并在样板房内公示主要装修材料的生产厂家信息、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等信息,交付给用户的住房应当与样板房装修标准一致;主要装修材料的信息应汇总列入《住宅使用说明书》,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提供给业主,样板房应当保留至少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

  5月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自5月10日起,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

  《办法》明确,建设单位是实施全装修第一责任主体,对全装修质量负首要责任,负责组织全装修工程建设实施、验收:做好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组织责任单位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等工作。

  装修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严禁室内空气污染超标

  4月13日,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市市区新建全装修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的文件。

  意见分为七大部分,分别从全装修住宅工程建设程序、全装修住宅工程设计管理、参建各方责任、实行“样板引路制度”、全装修住宅施工过程管理、全装修住宅交付及质量投诉处理、政府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加强我市新建全装修住宅监管工作进行了规范。

  全装修工程应随住宅主体工程一并同步设计和报审、同步建设、同步监管、同步交付,实行全过程监管。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销售价格中的毛坯价格和装修价格,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明确。销售单位在售楼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还需公示和标明装修内容、材料等级等,其中主要材料及洁具、家具、橱柜、电气设备应标明品牌、型号(货号)等,并在样板间展示。如工程周期较长,所订购产品因厂家原因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可在买卖合同中就此类可能产生的变化约定处理方式,但不应使用“高级”、“优质”、“同等档次品牌”等模糊性表述。同时将第三方咨询机构的评估结果一并公示。

  此外,意见中涵盖:向购房人开放“3类样板”、强化全装修施工过程管理、全装修住宅质量投诉处理、强化政府监督管理等内容。

  随着各地关于全装修政策的不断完善,装修标准的不断明确,以及监管层面的规范,相信未来的全屋装修会有更好的发展,老百姓住的房子也将更加舒心。江南体育app官方下载入口江南体育app官方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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